关于晋中市工程建设项目领域 “多测合一”改革的事项公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根据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晋中市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自然资发〔2022〕1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经2023年1月5日市人防办党组(扩大)会议(2023第1次)研究决定,《实施方案》自2023年5月1日(含)起施行,现公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