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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的界定

来源:人民防空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8-10-30 阅读: 【字体:

        1.人防车位: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具有预置防护功能的地下室(又称之为 “防空地下室”),战时供人员或物资掩蔽用,平时可用作停车场等。如将其划设停车区范围的车位也俗称“人防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在战时或重大灾难时用于躲避居民。
       2.普通车位:是在没有预置防护功能的普通地下室内划设的停车位,如属于开发商规划销售的普通地下室,已经通过审批,这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车位年限与商品房使用权年限一致,业主取得产权证书后也可以出售车位。
       3.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的区分:只要区分清楚了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就能基本分清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
      从专业角度区分:
      第一,从建筑形式上看是否有战时出入口,防毒通道和密闭通道。
      第二,从防护功能上看是否有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防爆波活门。
      第三,从结构内容上看是否具有抗核爆荷载冲击波的设计,地下室顶、底板以及侧墙厚度都明显高于普通民用建筑,一般都是全埋式的建筑。
       从非专业角度区分:
       第一,独立的人防地下室都有人防口部,门为比较厚重的防护门和密闭门,很容易分辨出来,里面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
       第二,如果在地下室里面划分区域建设人防地下室,一般小区都被要求进行集中处理,那么人防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围合空间里面的车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车位。
       第三,有一些上万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里面有很多防护门,识别还是有难度的,可以通过小区规划图来分辨哪些是人防工程车位。一般情况下,在报规划的时候已经明确地下室的功能,哪些部分是人防工程,哪些部分是可以出售的产权车位,这些都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