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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袭与人民防空知识(四)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9 阅读: 【字体:


       ▶1953年11月,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确立了“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人民防空工作方针,安排了人民防空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任务,明确了人民防空组织机构,制定了人民防空经费来源渠道和投资办法。

       ▶1969年8月27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转军委办事组《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报告》,同意成立全国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周恩来任组长。全国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由公安部调整为总参谋部作战部。

       ▶1971年7月,召开第二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分析了当时人民防空工作形势,交流了经验,研究提出了今后人民防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1978年10月,召开第三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确立了“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人防建设方针,进一步明确了人防工程建设任务、经费物资、结合基本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防护分类、体制编制等问题。

       ▶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调整全国人民防空领导体制,将全国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改为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

       ▶1984年7月20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发布了《人民防空条例》,使我国的人民防空建设更趋完善和规范化。(待续)


(来源:晋中日报、晋中新闻网 2019年6月27日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