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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印发《2017年度人事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8 阅读: 【字体:

市人防办党组字〔2018〕4号 

机关、各事业单位:

2018年3月7日,市办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2017年度人事考核工作方案》,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18年3月7日

 

2017年度人事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年度人事工作安排,现对我办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2017年度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含)以下工作人员。

县级领导干部考核按市委组织部年度考核工作要求进行。

二、考核时间

2018年2月26日至3月12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业务水平的发挥和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履行本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和严格要求自己的情况有无违纪现象。

年度考核标准应以2017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方法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考核程序:

1.所有人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个人思想和工作总结,并认真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晋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别组织个人述职,3月1日前完成。

3.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在个人述职并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提出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的建议,3月4日前完成。并将单位考核总结、个人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交综合科。必要时,分管领导参与所分管单位的述职评议工作。

机关公务员考核的评定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的评定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15﹪。优秀名额分别为:机关1人,信息保障中心1人,质量监督站1人,执法监察大队2人(其中1人从抽调人员中评定)

4.党组召开会议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提出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建议进行综合评价,审定考核等次,3月5日前完成。

5.综合科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在单位进行公示。3月12日前将考核结果归档,将有关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五、有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年度考核工作是组织人事的重要工作,是市办“三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干部群众争先创优、推进人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广大干部群众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充分认识年度考核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要加强组织。党组要对考核过程、结果认真把关,确保考核工作在党组领导下正确有序开展。各单位负责人是年度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不得搞形式,走过场。

3.要注重应用。考核结果是对每位同志德、能、勤、绩、廉的客观评价,将作为市办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以优秀干部为榜样,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为新时代人防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