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晋中市人防办“三基建设”2018年度重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人防办党组字〔2018〕7号
关于印发《晋中市人防办“三基建设”2018年度重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晋中市人防办“三基建设”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中市人防办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晋中市人防办“三基建设”2018年度
重点工作行动方案
为确保我办2018年度“三基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根据市委“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三基建设”2018年度重点工作行动方案》(市学明电〔2018〕1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现制订我办“三基建设”2018年度重点工作行动方案如下。
一、实施“政治引领”工程
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严格落实规定动作,结合人防实际创新自选动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和引导他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结合市委要求研究制定本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党建示范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3.健全完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完善党支部开展活动必要经费保障制度。每月中旬第一个周二为主题党日,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确保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完成时限:2018年2月底
二、实施“龙头建强”工程
4、加强乡镇挂职干部管理。积极落实乡镇挂职干部《管理办法》,对乡镇挂职干部严格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待遇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确保挂职干部“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实施“头雁领舞”工程
5.加强对支部书记开展培训。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培训,参加单位开展的学习培训。
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6.加强带头人队伍日常管理。积极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选树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树立典型。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四、实施“乡村振兴”工程
7.全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统筹资金,因地制宜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收益渠道,争取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五、实施“基础保障”工程
8.强化经费保障。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开展党员文体活动、购买党报党刊、理论书籍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9.强化场所保障。充分利用现有办公场所、会议室、疏散基地等场所,组织开展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革命传统教育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六、实施“达标验收”工程
10.健全完善“一目录三手册”。落实省、市有关精神,对照基础工作达标验收指标,明确机构职能、岗位责任,补充完善基础资料,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一目录三手册”,实现基础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1.开展专业能力测评。下半年,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信息、督办、文秘、信息技术、财务、统计、机要、档案等岗位专业能力测评。
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进行
12.开展行业系统专业能力测评。根据省办安排,按照本系统专业能力标准全面完成对本系统干部职工专业能力测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13.开展新考录人员基本能力测评。对单位新录用、招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时,开展基本能力测评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七、实施“提质增效”工程
14.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积极协调编办,统筹市办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15.加强效能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制度、“13710”工作督办制度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下半年,按照市委安排,开展效能评估;落实市委效能建设综合考核评估办法,将效能评估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指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八、实施“能力提升”工程
16.实施“五大培训”。围绕增强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八种本领”,结合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目标任务,大力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工程、各类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干部能力提升工程、事业管理人员思维创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五大培训工程”,切实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7.提升培训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坚持“有规划、有分类、有管理、有考核”,着力提升培训专业化、科学化水平。3月底前,制定年度干部专业能力培训规划,干部职工个人根据能力提升需求做出计划。4月底前,建立干部职工个人能力提升档案,培训全程留痕归档。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把干部职工考学工作纳入对单位的综合考核、精神文明单位达标验收和对干部职工的年终考评内容。
完成时限:按照时间节点进行
九、实施“作风建设”工程
18.改进干部作风。严格落实省、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纠正“四风”,坚持“领导亲自动手,反对当甩手掌柜;倡导深入具体抓工作,反对一般性号召部署;倡导改革创新破难题,反对因循守旧度日子;倡导钉钉子精神,反对浅尝辄止;倡导勇于担当,反对敷衍推责”,切实改进干部作风。
完成时限限:2018年12月底
19.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市委有关要求,2月中旬前召开民主生活会,3月底前召开组织生活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完成时限:按照时问节点进行
十、实施“合力共建”工程
20.加强指导督查。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对牵头的工作任务提出指导意见,做好本部门“三基建设”统筹安排,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1.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抓“三基建设”工作机制,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位,“三基建设”办公室要积极履责,运用好“清单式”工作推进法,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三基建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三基建设”重点任务“月报送、季督查”制度,每月上报“三基建设”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季进行工作督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及时向市委“三基建设”办公室报送。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