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进行第十一次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熟知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提高自救互救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晋政办发〔2010〕70号)及《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的通知》(晋人防办函字〔2019〕138号)精神,今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全省统一组织进行第十一次防空警报试鸣。警报鸣放信号依次为预先警报(10时00分至10时0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一个周期3分钟)、空袭警报(10时06分至10时09分,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一个周期3分钟)、解除警报(10时12分至10时15分,一声长鸣,连续3分钟)。届时,晋中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综合广播调频103.4兆赫同步播放警报信号,望广大市民周知。
警报试鸣期间,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同时要注意对防空警报信号进行收听辨识并熟记。
特此公告。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