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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国动办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宣贯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6 阅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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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落实全市法治宣传工作安排,提升机关单位法治意识,推进我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市国动委有关工作安排,3月21日下午,市国动办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宣贯会。21家市国动委成员单位和军事设施保护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市国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高淑婧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市国动办党组书记刘彦忠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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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忠指出,军事设施安全是军事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状况直接影响整个军事安全、国防安全和国家安全。市国动委成员单位和军事设施保护相关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始终立足晋中市战略定位,把国防动员工作放到“国之大者”中去领会,为国家安全及晋中经济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要强化统筹协调,强化军地协作,建立渠道畅通的协同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以实际举措推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不断开创晋中市保护军事设施的良好局面。

刘彦忠要求,一要做好汇报,确保会议精神完整全面呈现。要向主要领导汇报,讲清楚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的重要意义,讲清楚我市开展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清楚落实军事设施保护的主体责任,增强关心关注和支持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学好精神,确保深入领会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核心要求。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掌握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做好本单位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三要做好落实,确保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做好落实是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最终目标和检验标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的优势和特点,加强对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同时,还要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会上,还对进一步推动我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进行了研讨。


文:刘静媛

图:郭炳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