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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战为本编设人防指挥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6 阅读: 【字体:

人防指挥机构是战时人防行动的指挥主体,在人防行动中发挥着枢纽性作用。长期以来,各地都由党委、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组建指挥机构,但是笔者在实践中发现,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发展,关于人防指挥机构的编设还有一些争议,特别是拟编组单位的个别人员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时下,应坚持实战化要求,遵循以战为本,有必要及时廓清人防指挥机构编设的相关问题。

人防部门能否替代人防指挥机构履行职责?有人认为,既然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置有人防部门,由人防部门履行人防指挥机构的职责即可,没有必要另行组建一个专门的指挥机构。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人防指挥机构的权限和职责问题。《人民防空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人防部门是人防工作的管理者和参谋者,并不完全具备战时人防行动的决策领导权限,难以有效调动社会资源。要有效统筹和指挥人防行动,不仅需要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同时还需要党政军联合、密切协同。就如地震部门不等同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一样,人防部门也不等同于人防指挥机构。当然,人防部门是人防指挥机构的组建基础和运行支撑,人防指挥机构的组建要以人防部门为依托、为平台。

人防指挥机构可否战时再就位?有人认为,作为战时的指挥机构,人防指挥机构只要平时把人员明确了,任务赋予了,人员战时就位就可以,没有必要平时就定人定位、“拉人拉枪”。这种观点是对人防工作的错误认识,害莫大焉。我国人民防空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平时就要为战时防护做好各种应对准备。只有未雨绸缪、预先防范,才能确保战时有效应对、减少损失。从战时环境来看,信息化战争爆发突然,毁伤严重,对抗激烈,更加要求平时扎实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因此,人防指挥机构不能“挂空挡”,要按照平时预建、提前预置的要求,平时就建好编实,一旦有事能有效运转。人防指挥机构的人员编成也不能“纸上谈兵”,要坚持实案化,推行实名制,做到定岗定责,遇有战事能快速到点到位。唯其如此,才能有效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人防使命担当。

人防指挥机构的首长一定由平时分管领导担任吗?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通常会根据任务分工,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人防工作。有的地区认为,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应由党政分管领导担任人防指挥机构的指挥长。其实,这并非问题的唯一答案。在空袭威胁严重的一些城市,战时地方的主要任务可能就是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人防将成为战时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由党政主管领导担任人防指挥机构的指挥长更加符合实际。而且由党政主管领导担任人防指挥机构指挥长,有利于快速拍板决策、有利于统筹资源、有利于组织指挥、有利于快速反应,也是赢得防空袭斗争胜利的客观需要。从实践做法来看,有的地区自从开展人防工作以来,人防指挥机构的指挥长一直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一些县(市、区)则明确规定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人防指挥机构的指挥长。因此,人防指挥机构的首长编配不宜“一刀切”,应着眼战略地位和战时要求,充分体现地区的差异性,以实战化为根本导向。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 陈建定 和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