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人防业务>详细内容 人防业务 平时组织防空警报试鸣依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6 阅读: 次 【字体:小 大】 人民防空警报器是国防战备的重要设施,为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器的音响覆盖率和完好率,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熟悉人民防空警报器音响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晋政办发〔2010〕70号)文件要求,每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山西省统一组织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警报鸣放信号依次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