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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6 阅读: 【字体:

 

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 报告在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https://rfb.sxjz.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地址:晋中市锦纶北路3号,邮编:030600,电话:0354-2024554,电子邮箱:jzrfbgs @163.com)。

一、总体情况

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利用市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1)主动公开方面

在官方网站上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机构设施、办公时间等内容。公开了我办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公开了人防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承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开了工程建设、人事任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权责清单、政府网站工作年报、信息公开年报等。网站信息做到了及时、全面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80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465条,政务新媒体发布12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官方网站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并提供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通过规范程序,有效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2023年,通过信函申请等渠道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的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修改完善了《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检查实施细则》、《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实施细则》、《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突发舆情应急预案》等制度,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策解读情况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明确了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利用图片、图表等多样化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2023年,我单位没有发布新的规范性政策文件。确定专门的网络评论员5名,及时转发重大新闻、报道,有效地引导社会预期。通过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进一步宣传了人防成就,讲解了人防政策,提升了公众满意度。

(五)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继续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对于自有的微信公众号平台、门户网站平台,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根据国动体制改革情况,2023年12月13日,微信公众号由“晋中人防”更名为“晋中国防动员”。2023年12月26日,将政府公报纳入政务新媒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

2023年,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我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本身业务工作量比较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识掌握还不全面、不系统,相关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平台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 年度我单位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