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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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9-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进行第十五次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熟知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提高自救互救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晋政办发〔2010〕70号)精神,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进行第十五次防空警报试鸣。

        警报鸣放信号依次为预先警报(10时00分至10时0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3分钟)、空袭警报(10时06分至10时09分,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3分钟)、解除警报(10时12分至10时15分,一声长鸣,连续鸣3分钟)。届时,晋中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及综合广播同步播放警报信号。2023年9月13日至17日,防空警报预警报知系统及设备将进行检修测试,会出现警报鸣响现象,望广大市民周知。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同时注意对防空警报信号进行收听辨识并熟记。

        特此公告。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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