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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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rfb-2017-00112 发布机构: 人防办
生效日期: 2017-09-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晋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进行第九次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熟知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提高自救互救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晋政办发〔2010〕70号)以及省人防办《关于组织全省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于今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全省统一组织进行第九次防空警报试鸣。警报鸣放信号依次为预先警报(10时00分至10时0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一个周期3分钟)、空袭警报(10时06分至10时09分,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一个周期3分钟)、解除警报(10时12分至10时15分,一声长,连续3分钟)。届时,晋中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和晋中广播电台(调频103.4兆赫,中波1530千赫)同步播放警报信号,望广大市民周知。

警报试鸣期间,在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基础上,要注意对防空警报信号进行收听辨识并熟记。

特此公告。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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